4月3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标准在依法治国、质量强国等方面的突出作用,扎实推进公安标准化建设,有效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集中发布百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介绍今年清明节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纪念缅怀公安英烈活动的有关安排。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厉剑、副局长朱抚刚,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副司长魏宏,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童碧山、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石勇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蓓主持。
发布会介绍,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刻指出,“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2021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为新时代标准化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公安部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将实施公安标准化战略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全面推动公安工作标准制定、修订、完善工作,不断健全公安标准化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全力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建设,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安机关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厉剑通报,公安标准是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公安法律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技术支撑,是公安机关履行职责使命的行为规范和技术依据,是保障执法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公安标准化工作,是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有效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迫切需要,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公安标准化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回顾公安标准化40多年以来的发展历程,从无到有,星火燎原。目前已建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9个,委员近1400人,发布的现行有效标准2599项,涉及公安业务领域的方方面面,在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十年以来,公安标准化工作者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总体要求,持续推动公安标准化工作的系统化、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标准已成为支撑公安工作、促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持续优化公安标准化顶层设计。不断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建立健全公安标准化治理框架,持续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着力提升标准化治理效能,在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的带领下,组建了安全技术防范、刑事技术、警用装备、道路交通管理、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等5个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了信息处理、信息安全、公安通信、应用基础等4个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凝聚了一支极富战斗力的公安标准化队伍。截至目前,共发布标准2599项。其中,国家标准181项、行业标准2418项;强制性标准598项,推荐性标准2001项,初步构建起覆盖公安业务各领域、较为完整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体系。此外,我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主持起草国际标准12项,提升了国际话语权。二是坚持重点发力,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紧紧围绕公安各项业务和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发力。针对严打暴恐分裂活动实际需求,组织制定了石油石化、电力、城市供水、城镇燃气、水利、核设施、国家战略储备库等重点目标的防范恐怖袭击系列标准;为打击网络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确保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环境,构筑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上身份认证、网络入侵防御等信息安全标准防火墙;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提供了现场勘查、法医检验、DNA鉴定、涉爆涉火检验等方面的标准支撑;为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电信诈骗、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提供了发现线索和固定证据的有力技术支撑;为打击毒品犯罪,支撑清源断流、肃毒净边行动,研制了毒品检验、溯源、成瘾性评估系列标准;围绕道路安全与畅通、执法与教育、技术与管理推出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预防处理、车辆驾驶人管理等标准,为服务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坚持协同推进,不断开创公安标准化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标准的催化效应、引领效应、门槛效应和倍增效应。推动公安标准化与实战应用紧密融合,在标准预研、立项、征求意见等环节坚持需求导向,在标准实施、宣贯中注重与实战对接,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狠抓标准执行、组织实战练兵、建立长效机制,打造契合公安业务实际的新型警务模式。推动公安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促进公安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用标准引领支撑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高新技术与公安实践相结合,促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公安应用,促进工业控制和信息安全技术的融合应用。推动公安标准化与信息化建设互促发展,为推进公安大数据战略实施,联通各级公安机关信息系统,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了信息共享。通过“标准化+实战”、“标准化+科技创新”,“标准化+信息化”的协同共进,全力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以来,公安部认真学习纲要精神,牢牢把握发展规律,不断强化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研制、供给和实施。本次发布的百项标准,是在长期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经过精心遴选和审核确定的,是近年来公安标准化工作成果的又一次集中体现,也是《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一年多来,公安标准化工作者交出的又一份答卷。其中:
——有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管理标准,立足交通管理业务、交通安全需求和“放管服”便民惠企改革,旨在保障人民群众更加安全出行,进一步提升公安交管执法管理水平。
——有为侦查诉讼提供技术支撑的法庭科学标准,聚焦实战应用、聚焦鉴定质量,旨在更加有效地满足业务实战需要和专业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法庭科学检验鉴定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有针对居民住宅防盗安全的安防产品标准,注重新技术引入、注重产品性能升级,旨在为产品设计、制造、检测再添一把“安全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有深度嵌入公安业务方方面面的公安视频图像技术和移动警务技术系列标准,紧盯互联互通、紧盯系统设计,旨在以更精准更全面的技术规范,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公安的执法质量和执法能力。
——还有支撑公安数据融合共享的信息化标准,着眼新一代技术转型、着眼高效率资源配置,旨在通过更有效地信息整合,进一步提升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
这些标准的发布,将有力推动公安标准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进一步转变,推动公安工作“含标量”的进一步提升,推动公安标准在促进法律法规落地、支撑公安执法办案和业务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效益、助推公安科技创新应用等方面的作用效能得到进一步辐射和彰显。
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进号角。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公安部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深化公安标准化改革,构建更加符合新时代要求、更好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公安标准化体制机制,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撑高效能治理、推动高水平的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努力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更多的标准化力量!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魏宏在回答记者关于新修订标准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和《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两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标准的有关情况时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重要部署,市场监管总局近期批准发布了两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是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和GB 17565-2022《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聚焦百姓的出行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一项标准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是道路交通事故中降低驾乘人员头部伤害的重要装备。我国摩托车保有量已近1亿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亿辆,已成为百姓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降低头部损伤和致死风险。为有效保障百姓出行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在2010版《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基础上,修订发布了新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该标准适用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本次修订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扩大适用范围,在原有摩托车头盔的基础上,首次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类型和技术要求纳入标准,填补了标准空白,解决了无标可依的问题。二是细化了产品规格,结合中国人的头部形状特征,将头盔尺寸规格由3类增加至5类,兼顾了未成年人和成人的佩戴要求,在头盔形状上提出了全盔、3/4半盔、1/2半盔等三种类型,适应了不同季节的使用需求,提升佩戴的舒适性。三是提高了安全要求,增加了护目镜耐磨性、头盔表面强度等指标,完善了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要求。本次新版头盔标准发布实施,落实了《“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关于提升头盔佩戴率和鼓励带盔销售的有关部署,将进一步巩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成效,对于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对引导消费者规范选用符合标准的头盔产品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项标准是《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防盗安全门作为家庭、重点场所和区域的重要安防屏障,保护着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我国防盗安全门使用保有量超6亿樘,每年新增超3000万樘,在住宅、政府机关、银行营业场所、重要物品库房等场所广泛应用,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是公共安全领域最早的国家标准之一,本次是第三次修订。原有标准已经实施十多年,随着技术的发展,标准中安全防护等相关技术要求已不适应产品发展与社会安全防范需求,比如:各种小型化电动破坏工具越来越多、其破坏力越来越强,原标准对锁具、铰链、锁栓、门镜等薄弱部位的防护要求不足,因缺少锁具互换要求导致的换锁难、换锁贵等。针对这些新情况,本次修订着力解决了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根据以往盗窃案件和破坏工具技术发展现状,提高了防盗安全门产品薄弱部位的防破坏要求和相应的验证措施。二是将装甲门、入户门等具有类似防盗功能的户门纳入防盗安全门范围,将安全等级由原来的4级扩展至5级,新增第5级主要应用在银行、枪弹库、危化品库等需要更高安全防护的场合,为社会各界选购防盗安全门提供便利。三是按照门锁分离的原则,规范了防盗安全门通用锁具的基本结构与尺寸,提出了2种型号6个规格的通用型锁具,提高了兼容性。四是顺应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新增外部电源要求,促进新技术在防盗安全门上的融合应用。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标准宣贯工作,引导生产企业尽快生产符合新修订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和防盗门产品,加强这两类产品的质量监管,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童碧山在回答记者关于本次发布标准中有哪些全国刑事技术标委会归口的问题时介绍,本次发布的全国刑标委归口的标准共84项,涉及毒物毒品、微量物证、视频图像、法医、DNA、指纹、痕迹、文件检验等专业领域,是刑标委支撑实战、服务诉讼,不断优化标准体系、持续加强标准供给的集中体现。近年来,全国刑标委坚持实战引领、质量导向、协同发展、融入国际,持续优化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加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力度;稳步推进高技术科研成果向标准转化;建设“互联网+公安网”立体宣贯渠道;积极开拓国际视野、融入法庭科学标准化国际治理。通过一系列措施,促进了标准制修订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本次发布的标准,旨在进一步强化标准效能、优化系统势能、催化科技动能:一是注重满足实战需求,强化标准效能。坚持实战需求在哪,标准就跟进到哪。例如,针对实战中快速更新迭代的新型毒品,制定了单次覆盖16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检验方法标准;为支撑禁毒防线重心前移、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制定了7项易制毒化学品检验标准。针对基层办案中亟需常见毒物排查标准的问题,开发了准确高效筛查生物检材中382种药毒物的标准方法。针对油漆、橡胶、矿物等鉴定需求较高的微量物证,提供了便捷实用的检验方法。针对实践中彩色打印、复印文件鉴定溯源难的问题,研制了跟踪暗码检验方法,凸显了标准服务实战的技术支撑功能。二是注重标准体系建设,优化系统势能。坚持体系引领、系统推进,本次发布的标准不仅覆盖法庭科学标准体系的各个专业,同时包含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三大类别,实现了标准系统的动态优化。“齿科影像个体识别特征分类与编码”等基础标准旨在进一步巩固夯实标准化概念和类别秩序;“智能锁、插芯(叶片)锁、玻璃破碎痕迹检验”等技术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检验过程,提升鉴定结果的一致性水平;“DNA技术人员培训规范”等管理标准旨在进一步强化精准施教、提升管理效能。“纤维上染料检验”“法庭科学 照相设备技术条件”等修订标准反映了标准整合提质、更新提速的理念,对于构建层级更加科学、类目更加合理、颗粒度更加符合实际的标准系统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注重创新成果运用,催化科技动能。坚持创新驱动、技术赋能,围绕“卡脖子”的技术瓶颈问题攻坚克难。例如体液斑痕中的药毒物成分分析标准,攻克了载体渗透性差异、目标物含量极低、化学成分与供体特征关联解析等技术难题,实现了血斑、唾液斑、指掌印等体液斑痕中95种外源性摄入药毒物成分的检验,为涉案痕量生物物证信息的深度挖掘提供了新方法,为确定侦查方向、缩小侦查范围、提高侦查效率提供了更多科学依据。常见易燃液体检验系列标准,针对涉火案件现场复杂、助燃剂种类繁杂、基质干扰严重、提取方法和研判标准模糊等技术难点持续攻关,建立了涉火案件中助燃剂及其残留物的溶剂提取、吹扫捕集、吸附解析系列方法,进一步完善了涉火案件检验技术体系,为涉火案事件调查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实现了助燃剂研判理论和技术方法的同步提升。这些标准的发布将进一步提升法庭科学领域的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水平,成为推动法庭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为开创新时代法庭科学标准化工作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标准支撑!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朱抚刚在回答记者关于本次发布标准中涉及公安视频图像、移动警务、公安信息代码等信息化领域相关标准的问题时介绍,近年来,公安部制定了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移动警务、公安数据元、公安信息代码等公安信息化领域百余项标准,有力地支撑了公安科技信息化大数据建设工作,为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提供了技术保障。
本次发布的标准中有5项标准属于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相关标准,是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组织制定的。该系列标准立足于更多维度地整合视频图像资源、更大限度地挖掘视频图像数据价值、更深程度地服务公安工作,对公共安全视频信息应用全链条中的研发生产单位、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各行业领域的公共安全视频信息应用建设单位都有较强的规范价值和指导意义,既能加快推进公共安全视频信息应用设备的产业升级和扩大,又能保障全国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联网与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还有5项标准属于公安移动警务相关标准。既有从规划入手、做好顶层设计的移动警务体系标准,又有从建设入手、搭好基础环境的可信计算总体技术要求标准;既有从应用入手、贴近基层实战的即时通信系统和互联技术标准,又有从终端入手、严格规范管理的执法记录仪接入标准和移动终端检测要求标准。标准的发布将大大提升移动警务管理效能、大大提升公安机关利用移动通信网络和无线智能终端设备支撑各项警务的能力,为新一代公安移动警务创新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近年来,在深化公安工作改革、公安科技信息化相关规划等顶层设计中,都将公安数据标准化工作列为重要任务,不断加以推进。截至目前,共发布公安数据元1300余项,公安信息代码500多项,涵盖治安管理、经济侦查、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网络安全、交通管理、禁毒管理、信息化建设等20多个公安核心业务领域,基本形成了以数据元为核心,以信息代码为基础,以业务数据项为落脚点的公安数据标准体系。同时,构建了保证数据标准准确性和时效性的工作机制,为大数据应用和智慧公安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此次发布的6项数据元和代码标准,是经济犯罪侦查领域的基础标准,主要规范违法犯罪资金查控工作的相关数据。当前,随着现代化支付结算手段加快升级,新型经济犯罪活动层出不穷,与传统经济犯罪相比,作案手法日趋隐蔽,嫌疑人身份更模糊、资金流向更复杂、交易手法更多样、赃款转移更迅速、跨地区跨境资金流动更活跃。违法犯罪资金查控成为决定案件侦办成败的关键要素、执法者与犯罪分子相互“博弈”的“胜负手”。6项数据标准的发布,能够保障公安机关与金融管理部门、银行等单位间高效数据共享,丰富资金查控手段,为发现、预防、威慑、打击各种新型经济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提供重要支撑。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石勇在回答记者关于《少年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指南》有关情况的提问时介绍,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少年儿童的交通安全不仅事关亿万家庭幸福,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与长远发展。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升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教育覆盖面和教育效果,少年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受各种因素影响,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文明教育覆盖面、教育深度和教育针对性不足,缺少权威性和体系性较强的教材,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养成和习惯培养也有不足,涉及少年儿童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当前,我国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领域,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和系统的技术标准体系,能够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各项条款。2019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指导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开展《少年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指南》的制定工作,并于2022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明确了少年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的总体原则,根据少年儿童在学龄前、小学、中学不同受教育阶段的心理认知程度,规定了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的义务权利,需要掌握的交通规则、道路设施以及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的含义等;结合少年儿童日常出行采取的交通方式,明确了不同年龄段在安全步行、骑行、乘坐交通工具时应特别关注的安全点,如“车辆内轮差”、“视觉盲区”、“安全带”、“车辆速度”等,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讲解交通安全“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针对有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该指南还规定了不同年龄阶段的少年儿童应掌握的报警、定位以及自救等基本技能,为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提供科学的技术指引和教学参考。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带动和引领社会各界进一步做好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教育。下一步,公安部将继续组织做好标准的宣贯实施,推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提升少年儿童“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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